本报讯 昨天下午,省人大常委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听取了《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(草案)》审议报告。记者了解到,今后义务兵将得到更多切实有效的优惠措施,而对于干扰征兵工作的人将会受到更多的处罚。 据悉,此次重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在优待与安置义务兵上有了较大的补充。条例规定,优待金和安置补助金的支出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,具体发放标准和办法由省政府规定;义务兵服役期间,其家属由当地政府给予优待,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。 以前对逃避兵役登记行为只作了可罚款的规定,但没有具体罚款数额。《条例》颁布后,不仅规定了各种违反征兵工作的行为,把公民隐瞒病史、伪造学历等手段列入处罚范围,并明确规定了处罚的额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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